黄伟根律师亲办案例
成功地帮助犯罪嫌疑人争取不起诉处理
来源:黄伟根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30
浏览量:546

2018年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东莞市塘厦镇某社区宏业北路172号豪汕网吧上网时,以扒窃的方式偷走了被害人黄某的手机,受害人报警之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并关押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本律师接受委托之后,依法会见当事人,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初步分析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扒窃方式盗窃手机一台,已经初步涉嫌盗窃罪,定罪的问题不大,但深入了解案件之后,本律师发现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承认在网吧扒窃他人财物的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且案涉手机已经缴获退回给受害人。并且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于是本律师向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并递交相关材料,提出如下意见: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较好,涉案金额不大,虽然构成盗窃罪且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同时犯罪嫌疑人是一名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律师的介入下,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本律师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做出不起诉决定,最终释放出来,与家人团聚。

律师建议:如果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建议家属尽早委托律师辩护处理,只有尽早地律师介入案件才有机会及时地提供辩护帮助,一般被刑拘的当事人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律师的会见可以及时地给当事人提供帮助跟咨询,及时让律师了解案件情况,找到案件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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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根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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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21号美佳大厦A座B604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伟根
  • 执业律所:
    广东尚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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